2007年5月22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绍兴摧毁一盗窃电动自行车团伙
嫌犯让智障人骑车转移赃物
本报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赵卿

  本报讯 绍兴越城区警方日前捣毁一个由安徽、江西、贵州、河南籍人员组成的盗窃、销赃电动车犯罪团伙。在短短10多天时间里,他们偷窃并销赃电动自行车20多辆,案值达4万余元。为躲避警方抓捕,他们常让一个绰号“傻瓜”的智障人士骑着偷来的车转移赃物。
  5月2日半夜,一名骑着三轮车、车上载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的可疑人员被群众扭送到越城区北海派出所。经审问,他交代电动自行车是自己偷的。这名男子姓潘,安徽人,现年39岁,15岁“入行”,共被3次判刑、1次劳教、2次治安拘留。由于罪行较轻,民警决定对其劳教处理。
  但不久后的一起盗窃案,揭开了潘某隐瞒的案情。5月11日晚,一黎姓犯罪嫌疑人在偷自行车时被群众抓获。他交代了与另一名安徽人一起偷过电动自行车。这一信息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再次审讯,潘某交代说自己从4月20日起至5月2日,和其他3个人盗窃电动自行车20多辆。警方随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何某和郑某。
  据潘某等人交代,他们通常在晚上八九点或凌晨时分,游荡在网吧或小区附近,将一些电动自行车拉至偏僻角落,将锁砸开,接通电线将车开走,整个过程只需几分钟。有时候,他们将电动车拉上潘某的三轮车运走。
  为了逃避警察的打击,他们会带上一个绰号叫“傻瓜”的本地人。此人有智力障碍,潘某在一个市场上认识了他,就利用他转移赃物。“他骑电动自行车,就算被抓了,也说不出什么。”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越城警方刑事拘留。警方还查获了两名买赃的嫌疑人,并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